数据加载中,请稍后...
登录 | 免费注册  首页 | 资讯 | 运价 | 港口 | 百科 | 马帮
返回木牛流马首页
起运港 目的港
海运整箱 海运拼箱 特种箱 空运

进出口商品报验的性质

2008-02-15 16:15:36

  所谓报验,一般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人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根据需要,申请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行为。
商检机构要对某一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之前必须立案,(必须落实由谁向商检机构办理报验手续。接受报验就是立案,立了案才能正式开始工作。因此,接受报验是商品检验工作程序中的第一环,也是商检工作的开始。 

  对于《商检法》和其他法律、 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商品,商检机构应依法督促和要求关系人及 时报验。对那些迟迟不报验或漏报,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商检机构检验的违法行为,商检机构应依据法规规定予以 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。 

  然而,一旦关系人进行报验,商检机构就从接受报验时开始进入检验工作程序,同时也负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打印】【关闭

关于木牛流马 | 服务项目 | 广告合作 | 诚邀英才 | 联系我们 | FAQ's
Copyright © 2007 BusyTrans.com 保留所有权利 | 商标 | 隐私权声明 | 技术支持. 浙ICP备07500177号